国防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及组织开展军事技能训练;
四、负责组织军事课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学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
六、负责学校退役复学大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
八、负责学校人防战备工作;
九、做好军民共建和双拥等活动;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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