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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集中学习制度
作者:       编辑:毛田惠       复审:       终审: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0-12-21 15:29:51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相关要求,做好辅导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辅导员思想认识、理论基础、专业视野和能力水平,打造学习型辅导员队伍,着力提升辅导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特制订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决定。

3.《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各级各类法律法规。

4.与青年学生有关的理论文章、经验总结、典型事迹等内容。

5.学生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

6.学校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1.平时以自学为主,每双周二下午全体专职辅导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1-2小时。

2.除自学、集中学习外,还采用研学理论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3.集中学习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召集,亦可委托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召集。

三、学习要求

1.实现“两个一”,即每次集中学习要结合学习内容整理一篇学习笔记或学习体会,每学期依据学习内容进行一次深入的学习交流。

2.做到“三个结合”,即学习政治理论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相结合、与研讨问题和促进工作相结合、与提升自身素养和能力相结合。

3.形成“四种风气”,即认真学习的风气、比学赶超的风气、共同进步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4.保证“五个落实”,即学习计划、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落实。

学习成果

鼓励辅导员根据学习内容和要求,自觉拓展学习,开展理论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有理论深度和能指导实际工作的文章或调查报告,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品德修养与业务素质。

辅导员集中学习,是为了切实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克服本领恐慌,提升职业能力的有力措施。学生工作部(处)会对辅导员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每月对辅导员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辅导员绩效考核以及学院学生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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