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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毛田惠       编辑:毛田惠       复审:       终审: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1-06-06 12:29:17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按照《山东省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为了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温馨舒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规定

第二条 学生公寓的卫生,由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总体负责,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予以配合协助。

第三章 学生宿舍内部的卫生由住宿学生负责

第三条 各宿舍推选舍长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宿舍文化建设等工作。学生宿舍内卫生由本宿舍成员全体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第四条 各宿舍要在舍长的带领下,按照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学生宿舍卫生标准》,坚持每天进行认真地打扫、整理,做到床面平整、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干净清洁、空气清新无异味。

第五条 宿舍内的垃圾不得乱放、乱倒,不得放置于宿舍门口,要按照要求收集 送到指定的地方或送进垃圾道,并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理。

第六条 宿舍卫生间、阳台要重点打扫,保持干净清洁,便坑要随时冲刷,减少异味,勿向便坑内倾倒废弃物,以防止堵塞,影响使用。

第四章 公寓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第七条 校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卫生清扫,物业公司公寓保洁人员具体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公寓保洁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寓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标准。寓保洁员要每天二次保质保量完成打扫和拖擦楼道、走廊、楼梯等部位的任务,及时清理公寓区域的垃圾,冲刷洗手间、厕所等;每周至少擦拭门窗玻璃、墙裙、楼梯扶手、窗台等一次,保证楼道、楼梯及公共卫生间干净、无垃圾,楼梯扶手无尘,墙裙无印迹,空中无灰网。公寓环卫员要每天清理公共环境区内的垃圾、路面上的杂草和尘土,保证公寓区内干净、清洁;冬季要负责清扫道路上的积雪。

第九条 要时刻保持楼内环境清洁,经常引导学生讲究和保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条 节约用水,不得使用常流水冲洗拖把,做到随用随开,不用即关水龙头。对损坏的水龙头要及时报修更换,避免跑、冒、滴、漏浪费水资源。

第十一条 公寓值班室、入楼门厅和楼门口等处的卫生由公寓值班员负责清扫,要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值班室必须整洁明亮,不准堆放杂物,地面、墙壁的卫生要求与学生宿舍相同。

第十二条 公寓管理人员要对公寓的公共卫生负责,加强督导、检查,指导保洁人员搞好公寓的环境卫生工作,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督促限期整改。每周要召开一次卫生总结会,公布上周的卫生情况,研究当前卫生工作重点,部署下周的卫生工作。

第五章 学生宿含卫生检查实行抽查制度

                                                 

 
  第十三条 满分为1000 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达标,8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上优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一周不定时地对每个宿含进行两次安全卫生检查,其最低成绩为该宿舍的“周成绩”
  第十四条 抽查时间:每周一 至周五, 上午8: 30开始,下午2:00开始

第十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每周进行成绩公布,并同时通报各学院,各学院对不达标者进行教育整改。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宿舍“周成绩”进行存档,每学期根据“周成绩”平均分,结合各学院卫生检查成绩,评选“优秀宿舍”、“文明宿舍”和“星级文明宿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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