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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绿色通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李哲       编辑:毛田惠       复审:       终审: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0-10-14 18:17:39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件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2.未缴纳学费、住宿费,但入学前在生源地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

第四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乡(镇、街道)级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发放绿色通道手续申请表格。

3.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复核学生信息后,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并备案,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经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学生持审批单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报到交费手续。

第五条 新生入校后,各学院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并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校资助体系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相应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通知学生补交学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O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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