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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影影       编辑:牛媛媛       复审:李洪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 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10-14 14:40:28      

各学院:

为推动学生工作实践经验的凝练总结与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探索和解决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现组织开展2025年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严格按照立项通知书、申报书既定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全面完成既定研究任务,无擅自变更研究主题、研究内容、课题负责人、核心研究成员等情况。

2.研究过程完整合规。课题研究过程扎实规范,研讨交流、实践探索、成果打磨等过程资料完整齐全,研究流程符合课题管理要求。

3.无违规失信情况。研究过程恪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抄袭剽窃、篡改数据等问题,查重率符合科研规范要求,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研究成果达标规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研究成果(非单纯工作经验或者做法)被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网、央视网、央广网、光明网、中青网等省级以上权威媒体宣传报道,形成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典型性示范;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研究成果被市厅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用;研究成果作为工作方案或建设方案等被学校采纳,在一定阶段发挥作用,形成学校工作制度或工作特色亮点;在正式发行的期刊上发表C级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发布行业蓝皮书、白皮书;研究周期内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项。

二、结项材料

1.结项材料汇编(附件1),白色皮纹封面,A4纸胶装彩色打印;汇编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学生工作处存档,另一份经审批后随结项证书一并发放至课题负责人;

2.课题申报书,需与课题申报时完全一致并加盖所在学院(部门)公章;

3.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或专著,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原文页或专著封面、册页、目录页;科研项目立项,需附完整的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批示类、荣誉类需提供完整的批示、奖励证明、成果采纳证明、宣传报道等相关支撑材料;

4.《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结项申请表》(附件2);

5.《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必须在结题前完成报备手续;

6.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果反响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于10月2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60041@sdyu.edu.cn。

三、课题延期及不予结项说明

如不能按期结项的,须填写《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延期1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将予以撤销,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本项目。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研究成果质量低劣、研究内容严重偏离立项主题、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逾期未申报结项的课题,不予结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课题结项工作,对本单位所有结项课题严格审核,严把政治关、质量关、规范关,确保研究成果政治立场坚定,内容真实可靠,贴合工作实际。

2.规范报送,按时推进。请各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材料清单整理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结项资格。

3.注重转化,强化实效。各课题组要坚持研用结合、以研促建,立足学生工作实际,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与创新成果,切实推动学生工作研究成果落地转化。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668

电子邮箱:160041@sdyu.edu.cn




学生工作处 科研处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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