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山青院党办字〔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资格和推荐数量
2025年度全年在岗,且近2年辅导员绩效考核结果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各学院根据评选资格和条件,推荐1-2人。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和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具有一定影响力。
5.敢于担当作为。在学生思想引领、心理健康教育、应急事件处置、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对照要求总结工作事迹,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推荐。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统筹考虑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严格考察和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4.公示与审议。评审委员会提出“优秀辅导员”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党委会审议。评选结果作为推荐参加上级选树活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学院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员和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2.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学生工作和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载体。
3.请申报人员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申报表》,并提交300字左右个人简介及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同时附主要事迹支撑材料,于7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160041@sdyu.edu.cn。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668
学生工作处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