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青院办字〔2021〕18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根据认定标准,通过了解查证消费情况、通讯消费情况、有无超出申请人经济能力的高消费现象等方面,重新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进行困难程度排序。已脱贫或失去资助资格的学生应从名单中删除,同时在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资料中注明。
二、工作要求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复核工作,按照复核工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班级评议小组要将调整后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复核结果及时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议。
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完成复核工作,并将《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组织、实施、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更改名单及情况说明》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683
工作邮箱:wangmeng@sdy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