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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星之诚·青政未来之星”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车前       编辑:牛媛媛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5-10-15 10:09:1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引导激励青年学生感恩励志、自立自强、奋发有为,助力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山青院办字〔2025〕18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资助单位意见与学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星之诚·青政未来之星”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星诚启航助学金;星诚领航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评选数量与奖励标准

(一)星诚启航助学金

面向全校共评选12名(原则上每学院1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2000元/人。

(二)星诚领航奖学金

面向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设计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分别评选5名、3名、2名优秀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人。

四、基本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五)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六)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五、评选方式与程序

(一)星诚启航助学金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星诚启航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如低保证、特困证明、重大疾病证明,或由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资料等),2024—2025学年两学期学习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等材料,提交学院初审;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核查与审议,提出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复审;

3.学生工作处联合资助单位,对各学院提交的评审材料及结果进行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二)星诚领航奖学金

以竞赛形式开展评选。

1.学生本人联系指导教师,确定选题,根据竞赛要求(见附件2)提交完整的项目方案/报告/设计稿至学院;

2.学院组织开展初赛、决赛。初赛以书面评审形式遴选入围学生;决赛联合学生工作处及资助单位以答辩展示的形式开展,参赛选手现场展示项目成果并回答评委提问。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书面材料及现场表现等综合评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是培养学生感恩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评选工作。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与宣讲工作,确保学生了解掌握评选工作要求。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三)树立导向,提高实效

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工作为契机,深入挖掘选树优秀典型。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广泛进行事迹宣传与成果展示,大力营造优良学风。要加强校企资源对接,不断深化协同育人,为学生学业发展和高质量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于11月5日前将评选工作报告、《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星诚启航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星诚领航奖学金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人:车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262;0531—58997683

工作邮箱:200026@sdy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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