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促进学校学工队伍理论学习、工作研究、实践创新的积极性,推动工作实践经验的凝练总结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和解决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学校“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示范校建设提供有效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选题须紧紧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立足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实践,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请人在《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选题指南》(附件1)范围内选题申报,可自拟题目。
二、申报要求
1.工作满3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以及学工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均可以主持人申报。新进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到项目立项工作中来,具有高级职称的辅导员、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要起到榜样带动作用和做好研究指导工作。鼓励跨学院合作申报,鼓励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申报;
2.课题申报人同年度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2个其他项目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且应有适当的年龄和职称梯度;
3.课题申报人目前没有承担在研的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4.所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申报的项目名称应能准确表达研究重点,目标明确、针对性强;项目论证有明确创新的研究构想和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研究重点突出,对学生教育管理有指导价值;要紧密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针对学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5.不能以本年度申报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同一或者相近似的选题或者内容申报本课题。
三、申报程序
1.发布通知。学生工作处发布申报通知和项目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选题指南结合实际自拟课题进行申报;
2.填写申报。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
3.学院初审。各学院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研究推荐并给出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4.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5.立项公示。通过评审的课题经研究后批准立项,并予以公示。
四、课题管理
1.完成时限。学生工作处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全面检查、督促课题的开展。课题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课题,需提出书面延期结项申请。延期1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将予以撤销;
2.经费使用。课题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使用规程和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验收落实课题计划,实现课题目标。至少须提交一份高质量研究报告,附详实的过程支撑材料。研究成果须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课题研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结题:
1.研究成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
2.研究成果(非单纯工作经验或者做法)被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网、央视网、央广网、光明网、中青网等省级以上权威媒体宣传报道,形成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典型性示范;
3.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
4.研究成果被市厅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用;
5.研究成果作为工作方案或建设方案等被学校采纳,在一定阶段发挥作用,形成学校工作制度或工作特色亮点;
6.在正式发行的期刊上发表C级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发布行业蓝皮书、白皮书;
7.研究周期内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项。
上述结项成果均须需与立项项目高度相关,且在基金来源处明显标注校级科研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如发生在中国知网查重率高于30%、盗用他人研究成果、不结合工作实际单纯的理论研究等情况,将不予结题。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鼓励和支持辅导员申报,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保证申报质量;
2.辅导员要以课题申报为契机,加强工作思考和凝练,努力提升个人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要以理论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高育人水平;
3.请各学院将《申报书》《活页》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于8月26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以“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发送至邮箱110032@sdyu.edu.cn。
学生工作处 科研处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