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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作者:王浩       编辑:牛媛媛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5-04-23 08:27:3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充分释放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校内导师:全校教职工

校内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近五年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2.近五年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校级以上成果或奖励。

(二)校外导师:具有企业背景的我校外聘教师、优秀校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功人士、风险投资人,或具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经验的企业导师等人员中选聘。来源可包括:

1.优秀校友;

2.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3.天使投资人;

4.各行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管理专家;

5.投资、金融、法律、财务等专家顾问;

6.其他科技领域经验丰富的实践工作者;

7.具有企业背景的我校教师(含外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风尚、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奉献精神,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与文稿撰写能力,志愿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和公益性服务;

3.具有较为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较为丰富的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且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4.熟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创新创业经验,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成功创业的经历。

三、导师职责

1.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组队参加国家、省、校级重要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

2.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公益活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创客活动等;

3.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论证及跟踪帮扶;

4.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为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培养和文化塑造等方面出谋划策,对我校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5.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创新创业公益性服务工作。

四、遴选方式

1.创业导师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汇总后,由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科组织审核,报学校审批;

2.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纳入导师库管理,并在学校网站公布。由学校颁发创新创业导师聘书,聘期2年。

五、遴选人数

1.各学院在校学生总数在2000人以下的,可推荐校内导师2名;在校学生总数在2000人以上的,可推荐校内导师3名;

2.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工作推荐1—2名校外导师。

六、创新创业导师管理

1.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科负责;

2.学校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予以续聘;对不能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创业指导活动的,取消导师资格;导师本人违法违纪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办理退出手续。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及时审核,认真做好创新创业导师的推荐工作。

2.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校内)(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校外)(附件2)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电子材料及签章版纸质材料,于515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hao@sdyu.edu.cn。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167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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