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青院办字〔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内容
(一)资格复核调整
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及评议小组要根据认定标准,了解查证申请人餐卡、通讯等消费情况,以及有无超出申请人经济能力的高消费现象。结合以上情况,复核并重新确认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对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困难程度排序。已脱贫或失去资助资格的学生应从认定名单中删除,同时在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资料中予以注明。
(二)信息核对补充
各学院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核的基础上,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中的内容进行核对补充:
1.学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困难等级);
2.“获得资助情况”应体现获奖助情况(包括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核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班级评议小组要将复核结果报所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议,学院应将调整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
3.请各学院于3月21日前完成复核工作,并将《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组织、实施、总结报告》、《XX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表》(新添加的人员条目标红;取消资格的条目标黄;其他修改、补充的条目标蓝)、《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更改名单及情况说明》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meng@sdy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683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