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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思想政治教育科       编辑:车前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4-12-16 09:38:31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工作实绩和育人实效,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辅导员2024年工作进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及依据

考核内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山青院党办字〔2019〕34号)为准。

四、考核组织

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人事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

   五、考核工作安排

(一)专职辅导员考核

专职辅导员考核程序包括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学院考主管部门考核四个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1.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12月16日—12月18日)

辅导员根据岗位职责,对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参考指标》对2024年的工作进行总结体现本人2024年度辅导员工作岗位履职情况,并对自己在工作中的创新突破及取得成绩进行全面总结可附支撑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同时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

2.学生评价(15%)(12月18日—12月19日)

学院按照一定比例抽取辅导员所带学生,对辅导员进行无记名评分。将学生评分换算为标准分后填入《考核表》。

3.学院考核(35%)(12月18日—12月20日)

各学院根据被考核辅导员本年度工作表现,对辅导员进行考评,并将学生评价分数、学院考核分数换算为标准分后填入《考核表》。请于12月20日下午5点前将《考核表》连同个人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zhaolj@sdyu.edu.cn。

4.主管部门考核(50%)(12月20日—12月24日)

学生工作处根据平时对辅导员工作的记载情况及辅导员工作实绩,对辅导员进行考核打分。

5.考核领导小组审议(12月25日—12月27日)

考核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向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对象。经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兼职辅导员考核

兼职辅导员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可参照专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为“优秀”的兼职辅导员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兼职辅导员总数的20%。12月24日前将考核结果报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六、其他事项

(一)2024年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等级为合格或不合格,且不得推荐为优秀;对在外挂职人员的考核以挂职单位的意见为主。

(二)推荐为优秀的辅导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宿舍卫生合格率达100%;

2.在举办的辅导员系列培训、召开的会议中到会率不低于90%,值班到勤率不低于90%;

3.学生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特色、有成绩(包含工作案例等业务技能赛事获奖,或个人有特色、有亮点、可推广的典型工作经验及创新性举措,或在校级学生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因师德失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学生评优选先、推优入党、资困助学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3.所负责的班级出现大面积学生违纪或群体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不良后果的;

4.对学生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5.本职工作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学院或学校工作进度的;

6.存在其他不符合辅导员岗位要求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的。

(四)考核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人:赵丽娟

联系电话:0531—5899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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