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山青院党办字〔2021〕8号),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奖励先进、树立典型,强化学生争先创优意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学风,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校长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3-2024学年校长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具有学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在处分期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历学年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列本年级专业前30%;
6.综合表现良好,在学科、科研、创新、实践和文体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和荣誉,为学校赢得声誉或为国家、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较大积极影响。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评者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
2.学科(学业)竞赛成绩突出。参加全国学科(学业)类竞赛获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市(厅)级一等奖以上表彰的;
3.科学研究成果质量高。参评者发表高水平论文,被 CSCI、EI、CSSCI 收录,或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转载,或出版专著(含第二作者);
4.科技创新成果显著。参评者创新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文体类竞赛成绩突出。参评者参加由省级以上机关单位组织的文化、艺术素质类竞赛、体育比赛(邀请赛除外)或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的;
上述方面以外,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的,在校长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四、评选原则及比例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校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校长奖学金候选人。评选名额按照各学院在校生数千分之一的比例评选,不满1000人评选1名;超过1000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名额。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由学生自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及《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附件2),并向学院提交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各级奖项佐证材料以及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其中自述内容要体现出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表现。
(二)初审
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参评者所获成果或荣誉的认定,以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定结果为依据。各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民主公正的原则,确定本学院获校长奖学金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三)复审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最终评选的候选人名单。
(四)终评
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获奖人选。
(五)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对校长奖学金拟获奖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校长奖学金评选是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育优良校风学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校长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严格组织评审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经充分酝酿后,确定本学院校长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该候选人申请资格并追究弄虚作假者相关责任。
(三)选拔先进,树立典型
各学院要以本次校长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学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发挥朋辈引领作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涵育优良校风学风。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请于11月1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00026@sdyu.edu.cn,纸质版交至办公楼东区125办公室。
联 系 人:毛老师、车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262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