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校县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与全省各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校县结对”帮扶工作,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感恩奉献意识,强化发展型资助育人实效,现将志愿者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熟悉资助政策,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有责任心
三、工作地点
申请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四、工作时间及内容
暑期至开学前(工作时间由各生源地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安排),按照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协助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五、申请时间及流程
1.6月23日至30日,学生联系本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通过系统进行填报;
2.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报名学生信息,并联系相应资助管理机构建立结对关系,完成岗位申请工作,同时出具电子版介绍信;
3.暑假期间,志愿者按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求按时上岗接受培训参加工作;
4.暑期结束后,志愿者上交志愿工作总结,学院组织志愿服务交流会。
六、相关待遇及劳动报酬
“校县结对”帮扶工作期间,各县(市、区)为志愿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标准为学生发放补助,相关费用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中支付。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志愿者选拔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2.规范管理,认真培训。各学院需做好志愿者管理工作,对志愿者进行专项培训。引导学生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充分展现山青学子的良好风貌;
3.广泛宣传,注重实效。各学院要用好新媒体平台,对表现优秀的“校县结对”志愿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工作实效。
附: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