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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毛田惠       编辑:毛田惠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4-03-04 16:11:34      

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2024】8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我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其班集体

二、推荐数量

每个学院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2-4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2名,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1个。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各学院可面向退役复学学生额外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在处分期内的。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学期均为A。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22-2023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有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2022-2023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2022-2023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22-2023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退役复学学生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的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风建设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考虑。

广泛动员,严格审核。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确定的院级推荐人选和推荐集体应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院级推荐人选和推荐集体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组织校级评选,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和推荐集体,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审核,届时获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凭身份证号登入“爱山东”APP 下载证书。

(三)选拔先进,树立典型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认真评选、树立典型,号召学生学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对评选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学院的推荐人选和推荐集体需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4),另附推荐人选和集体的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19日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58997262

电子邮箱:150110@sdy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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