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全环境育人机制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水平和育人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鲁教发展函〔2023〕18号)的要点,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2023年“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一)公寓育人精品课评选。
1.参与对象:各院(部)专兼职辅导员
2.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参赛作品要紧密围绕学生公寓育人工作实际,从公寓组织育人、安全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等方向,自拟题目,设计知识点并录制课程。
(2)内容完整。参赛作品要有完整的课程设计。课程目标设定科学,内容编排合理,逻辑严密。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符合提升高校公寓文化建设水平和育人质量的目标要求,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
(3)学术规范。参选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作者拥有著作权,须同意授权主办单位享有使用和网络传播权。
3.推荐数量:每个学院(部)最多择优推荐1项作品。
(二)公寓工作案例评选。
1.参与对象:公寓工作人员、专兼职辅导员等。
2.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案例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实际工作中的某一个具体问题进行剖析,如:社区党组织和学院(系)学生党支部的职责分工问题,社区散点式服务向集约式服务转化问题、社区学生劳动教育问题、社区学生安全管理问题、社区危机事件应对问题等。宜小而精,忌大而全,要体现创新和特色。
(2)典型突出。案例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前瞻性,能够反映当前高校公寓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体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学术规范。案例须客观真实,应当是亲身经历、主持或参与开展的工作,不得杜撰和抄袭。案例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比赛资格并向所在学校通报。案例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推荐数量:每个学院(部)最多择优推荐1项案例。
(三)公寓文化活动评选。
1.参与对象:在校大学生。
2.活动类别:微视频、征文。
3.作品要求:
(1)微视频: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从学生视角记录“一站 式”学生社区建设为本校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或采用故事片等形式,展现公寓内师生之间的桃李情、同学之间的同寝情谊等。
(2)征文要求:聚焦活动主题,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书写发生在公寓里的真实故事,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充分体现学生公寓“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的重要作用,展现新时代青年“胸有大志、心有大我、肩有大任、行有大德”的形象和风采。
4.推荐数量: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报送,每个学院(部)每类活动推荐2-3项作品。
5.报送时间:各院(部)于10月31日前将“征文”、“短视频”活动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件、 报送作品(不含课程视频)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报送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于11月8日前组织评选,并将评选出的10篇优秀作品及全部原始资料报至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部)要把开展好“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作为全面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落实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精细组织、周密部署。
(二)规范报送。各院(部)要做好作品推选工作,安排专人规范、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材料、作品进行评选,遴选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精品课、案例、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山东省教育厅“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推广、优秀作品成果汇报展演,同时也会评选出校内优秀作品进行公示。各院(部)于11月3日前将“公寓育人精品课”、“公寓工作案例”活动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件、 报送作品(不含课程视频)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报送至公寓管理中心,届时公寓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选。
(三)版权合规。各院(部)获奖成果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作品作者及推荐学院务必确保版权归属无异议。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任何版权问题,责任由作者和推荐学院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件、 报送作品(不含课程视频)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按报送要求(见 附件1)分类命名汇总,打包压缩在同一文件夹内,报送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按照活动项目不同时间组织评选并将全部原始资料报至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科文 王庆宝 赵凤姣
联系方式:5899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