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拟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2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1年的校级项目、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
2.2021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2年的校级项目、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
3.延期验收项目或暂缓通过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s://cxcy.sdyu.edu.cn/)同步完成。
二、验收内容与标准
(一)创新训练项目的结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过程、经费使用情况、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研究报告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
(二)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题报告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财务执行情况;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企业实践报告、创业报告等;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创业训练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创业训练成果等。
三、验收程序
(一)项目组成员准备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各院(部)开展验收初评,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标准》,审阅项目结题材料,结合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稿,综合评定验收成绩,初评过程材料院(部)存档备查。
(二)项目所属院(部)对申请验收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项目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合格的创新训练项目须有成果(公开发表论文、专利、成果获奖等),合格的创业训练项目须有商业计划书和创业报告,合格的创业实践项目须有一定的收入额(利润或引入投资)等材料支撑。学校专家组对省级及以上项目进行复检,确定最终验收结果。
(三)院(部)将项目结题材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四)学校组织专家复审抽评,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项目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同时核减下一年度项目所在院(部)分配名额。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未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网上结项的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成绩判为不合格,项目做终止处理。
四、验收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应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本院(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制定本院(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如作为专家组成员,工作中应回避所指导的项目。
(二)严格验收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予以终止处理,成绩按不合格计。项目所在院(部)应对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和创业类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创业总结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三)项目验收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未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结项成绩判为不合格,项目做终止处理。学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收获,容许项目研究结果“失败”。研究结果“失败”的项目应说明项目研究开展的工作,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经专家组评审,成绩最高为“合格”。
(四)项目如出现变更、延期、终止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在2023年5月29日前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或项目终止申请表,由指导教师、所在院(部)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已延期项目、整改验收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五、备案材料报送
各院(部)在验收结束后需报送学生工作部(处)以下材料备案:
1.《**院(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专家组名单》;
2.《**院(部)结题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2);
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3);
5.大创项目结题报告PDF版(模板见附件1);
6.院(部)初评专家意见(评审答辩记录)。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6月3日之前发送至邮箱:hbq@sdy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科,联系人:李哲,韩冰清;联系电话:58997658、58997266。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