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启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各院(部)认定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要根据认定标准,通过多种方式查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有无超出其经济能力的高消费现象,重新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进行困难程度排序。已脱贫或失去资助资格的学生应从名单中删除,同时在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资料中注明。
二、信息核对
各院(部)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中的内容进行核对补充:
1.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困难等级)。
2.“获得资助情况”应体现获奖助情况(包括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工作要求
1.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是复核工作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复核工作,按照复核工作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将复核结果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将调整后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
3.请于4月6日前完成以上工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meng@sdy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报送材料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组织、实施、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XX院(部)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表》:新添加的人员条目标红;取消资格的条目标黄;其他修改、补充的条目标蓝(电子版)
3.《XX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更改名单及情况说明》(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