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现就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测评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三、测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纪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状况。
四、测评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3日—3月19日,各院(部)依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山青院办字〔2021〕17号),利用班会等形式将测评事项及时告知学生,并要求学生准备和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
(二)测评实施阶段:3月20日—3月28日,各班级应成立测评小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认真开展测评工作,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电子版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纸质版,班级测评结束后应在班级公示(不少于三天),并将上述材料上报到各院(部)。
(三)总结督查阶段:3月29日—3月31日,各院(部)应成立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各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班级上交的《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电子版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纸质版进行整理归档。4月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邮箱:150110@sdyu.edu.cn。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学生更好地了解该项工作,知晓该项工作的意义,确保本学院测评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零投诉完成。
2.各院(部)要严格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山青院办字〔2021〕17号)开展该项工作,按规定成立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工作。班级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工作。各院(部)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的测评细则、补充规定等必须符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3.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遇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反映,反映方式应以实名书面、致电、邮箱等方式提交或面谈为主。各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本学院公布,同时公布学生工作处联系方式。学生工作处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负责测评的教师、学生干部等有违规、舞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58997262
电子邮箱:150110@sdy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