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形势分析
各学院要通过书面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充分调研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本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报告。10月13日前报送就业创业指导科。报告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本学院毕业生规模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情况、毕业生求职心态和预期变化情况、总体就业形势。
(二)就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三)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对策建议。措施与对策建议应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1.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2.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3.加强困难群体帮扶,4.规范就业统计,5.落实取消报到证改革。
二、就业形势调查
(一)组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
各学院需组织至少一场毕业生座谈会,切实关心了解毕业生就业需求、求职心态和就业预期变化等情况,将座谈会内容写入分析报告。
(二)开展问卷调查
1.毕业生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不少于30名毕业生在自愿的原则下,于10月15日前登录“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填写完成“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调查”问卷,毕业生应覆盖不同的学历层次和专业。
2.用人单位
各学院要发动不少于5家用人单位于10月16日前线上填写完成调查问卷(https://www.wjx.cn/vm/QJO67nN.aspx)。用人单位应覆盖不同的行业和招聘规模。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与谋划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推进,精心部署实施,认真开展调研,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韩冰清,电话:58997266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