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特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心理健康评测筛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普测时间
第一阶段: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学生于9月30日—10月6日进行测试;
第二阶段:2022级新生待“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开放后施测。
三、普测方式
第一阶段普测采用校内网测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第二阶段新生普测另行通知。
四、普测要求
1.各学院要进一步认识心理普测在学生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完成心理测试工作。
2.在组织学生参与测评的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对待测试工作,避免因不认真作答而影响测试结果。
3.测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899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