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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丽娟       编辑:毛田惠       复审:万利       终审:石瑞宝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2-05-18 14:40:44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切实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按照《中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启动第三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辅导员工作室原则上按照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类别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应具备特色性、创造性、可行性、示范性,能够有效加强和改进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薄弱环节。

2.主持人条件

1)应是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干部作为负责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

2)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截至2022年5月31日)。

3)工作业绩突出,个人应获得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相关奖励。

4)统筹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善于凝聚力量、带领队伍;所申报工作室建设方向明确,建设成果能够作用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围绕建设方向已开展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工作,具备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和队伍基础。

3. 团队成员条件

每个工作室团队成员限4-8人,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工作任务

学校将与辅导员工作室签订周期发展目标责任书,辅导员工作室应在建设周期内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相应任务。

1.理论研究。围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建设期内,每年度至少完成以下其中两项任务:(1)承担一项校级以上研究课题;(2)提交一篇研究报告;(3)撰写并发表两篇思政教育相关的论文。

2.实践创新。结合工作室建设方向,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着力培育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每年度至少举办一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理论工作研讨。

3.成果转化。建设一个在全校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公众号,定期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成果,定期推广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三、申报流程

1.根据申报条件结合个人优势提出申请,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建设方案、佐证材料等;

2.由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确定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

3.学校下发文件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认定,以主持人名字命名并挂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申报。

2.精心凝练,突出特色。要认真总结已有经验、明确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要突出重点、凝练特色、树立品牌

3.明确要求,按时报送。要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均需提交一式5份,装订成册,于5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申报表等电子文档请发送至zhaolj@sdyu.edu.cn。

联系人:赵丽娟     电话:5899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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