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校县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1]15号)要求,深入推进我校与全省各地学生资助中心“校县结对”帮扶工作,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强化“爱心传递”资助育人实效,现将志愿者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有责任心。
三、工作地点
申请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四、工作时间及内容
8月1日起至开学前(具体工作时间由生源地资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安排),按照生源地资助中心的有关要求协助办理学生的生源地贷款工作。
五、申请时间及流程
1.6月17日至30日,学生到所在学院学工办联系资助辅导员通过系统进行填报;
2.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名学生信息,待生源地确定最终人选后,出具介绍信并对学生进行专项培训;
3.暑假志愿者按生源地资助中心要求按时上岗参加工作;
4.暑期结束后,志愿者上交志愿工作总结。
六、相关待遇及劳动报酬
助学贷款办理期间(8月1日至9月12日),劳动报酬由学校按要求支付;贷款前期准备的劳动报酬,由各县市区按《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支付。
七、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需高度重视选拔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2.各学院对选中的志愿者需进行专项培训,并要求学生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充分展现山青学子的良好风貌;
3.注重宣传。对暑期表现优秀的“校县结对”志愿者要及时进行采访宣传。
附:2021年暑期各区县志愿者需求人数及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