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精神,山东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 2021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现就我校推荐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岗专、兼职辅导员。5年内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党总支择优推荐专、兼职辅导员1人。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5. 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活动组织和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 参与推选时须从事专、兼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四、评审办法
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后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的推荐工作。
2.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2019年以来的情况。
3.各学院于6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各三份)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赵丽娟,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zhaolj@sdy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