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 号),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7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员、候选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各学院要在党总支领导下,成立学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9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三、推荐候选人员、候选集体数额分配
每个学院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2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1个。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可面向退役复学学生额外增加1个名额。
四、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在处分期内的。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秀,素质综合测试成绩两学期均为A。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8-2019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有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2018-2019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2018-2019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助,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8-2019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退役复学学生评选条件
受推荐的退役复学学生需要同时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一经上报,不得修改。
五、推荐要求
1.各学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 号)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各学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确定的数额上报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无异议后填写相应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电子版证明材料),各项证明材料及《登记表》于2020年5月23日下午5:00之前报送至邮箱:Liys@sdyu.edu.cn,联系人:李岳松,联系电话:58997262。
3.学校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经考评最终确定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