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学生校园文明是直接体现我院校风、学风建设水平;为了不断增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抓好校园文明建设,以及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文明修养,确保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结合学院升本后建设实际,特对关于加强校园文明督察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查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校园文明督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组织成立院文明督查小组,负责检查督促各系校园文明督查小组开展文明督查工作。对学生在校园的文明情况和各系校园文明督查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各系结合本系实际情况,成立校园文明督查小组,确定责任人,每天由具体负责的责任人担任领队,负责分管区域(图书馆、教室、宿舍及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的文明督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各系学生(预备)党员、自律会干部、学生会干部等学生骨干组成,每建制班设立一名督查员。小组成员将督查值班表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明确督查范围 (1)系领导、辅导员进宿舍制度 各系分管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要定期深入本系学生宿舍,把“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作为基本信条;与学生交流谈心,及时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对学生公寓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求各系分管主任每两周至少一次进宿舍;辅导员每周至少一次进宿舍,每日至少和本班一名学生谈心一次,特殊情况做好记录。各系每季度将进宿舍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报学生工作处。 (2)检查区域 各系要加强学生文明教育,督导学生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全院学生要随身携带学生证、一卡通等有效证件,学生证和一卡通丢失的要及时补办。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安排,上课、就餐等环节严格遵守学院要求。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系积极配合,组织院系两级校园文明督察组织,针对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内容,对学生在校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寝室、餐厅等公共区域的行为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校规校纪的,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各系要认真落实辅导员进公寓值班、学生夜间指纹考勤、学生外出请销假等工作,确保校园秩序和学生安全。 三、督查内容 根据要求,校园文明督查工作小组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重点对以下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打架斗殴、在校区内喝酒、酗酒闹事等。 (2)爬越院墙、损坏公物、践踏草坪等。 (3)随便摆摊设点,在公寓内外推销物品,散发不健康传单。 (4)在公共场所男女交往不文明,如男女搂抱、打闹等有碍观瞻的行为。 (5)在校园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 (6)公共场所或公物上不乱刻乱画,不在指定地点张贴布告、广告。 (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者开展学院禁止的活动。 (8)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在宿舍阳台摆放杂物等。 (9)学生衣冠不整,如穿拖鞋、鞋托、无袖运动背心、短裤等上课、就餐和出入公众场所等。 (10)早出晚归,不按时就寝。 (11)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不文明行为。 (12)在检查区域内,发现校外人员有不文明行为且不服从管理的,移送学院保卫处处理。 四、时间安排 校园文明督查小组每天8:20—21:30进行巡查。重点巡查时间为课后休息时间,各小组可根据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巡查时段和重点区域。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校园文明督查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各系校园文明督查小组进行重点检查。 五、督查要求 (1)各系校园文明督查小组要安排好班次,按划分的区域按时到岗,不间断地巡查;责任区域督察每班至少2-3人,指定1名负责人;不得迟到、早退。 (2)巡查时须佩戴学院统一配发的标志;妥善保管好佩戴的标志,用后按时交回。 (3)文明督查过程中督察员要做到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得与国家政策法令、政治立场、学院规定相悖。 (4)值勤时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文明用语;对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特殊情况及时向系或学院督察工作组负责人汇报,尽量不要与被督察人员发生冲突,同时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5)领队要做好工作记录,对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及时反馈给各系和学院督查工作小组。 附件: 1.学院校园文明督察组成员组成 2.校园文明督察责任区域划分表 3.校园文明督查登记表 4.校园文明被督查人员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学院校园文明督察成员组成。doc 
校园文明督察责任区域划分。doc 
校园文明督察登记表。doc 
校园文明被督查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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