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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管理科       编辑:牛媛媛       复审:李洪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3-12-30 11:39:00      

  各学院:

  安全教育管理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学生工作者肩负的重要职责。当前,临近圣诞、元旦和期末,再加上校内外来人员较多,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促进校园和谐稳定,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认识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学生安全关系社会和学校稳定,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保持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1.各学院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学生工作干部要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2.各学院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学生公寓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等规定,同时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各学院要指导各班级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带领学生排查危险隐患,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安全习惯,在离开宿舍和就寝前,对宿舍内的重要部位进行安全确认,排除一切危险隐患。

  4.在学生中积极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等安全纪律教育,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

  三、加强对学生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

  各学院要进一步落实特殊群体学生的排查、建档和帮扶工作,主动帮助特殊群体学生,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扰。理解他们的处境,尊重他们的人格,激发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讲究工作方法,指导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面临的问题,防止重大恶性事件发生。

  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校规校纪

  1.加强学生活动的组织管理。临近圣诞、元旦,学生集体活动较多。严禁任何单位和各类学生组织及学生干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活动。校内学生集会,本着谁召集谁负责的原则,由具体组织部门做好安全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2.加强夜间值班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保持信息畅通。健全完善学生安全信息反馈网络,畅通信息渠道,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信息,及时妥善处理并汇报异常情况。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迅速,措施合理,处置得当。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值班安排。

  3.严格落实查夜制度。各学院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查夜制度,切实加强对开展学生宿舍查夜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若因缺勤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重大违纪问题,将追究相关学院和人员的责任。

  4.严防学生饮酒、酒后滋事、打架、聚众斗殴等不良事件发生。引导学生深刻认识饮酒及打架斗殴的危害性,坚决杜绝饮酒、打架,特别是酒后滋事、聚众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学生安全事件,各学院依照相关校规校纪、法律法规从快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罚。处理结果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学生违纪处理结果要记入学生档案,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将违纪处理结果从学生档案撤出,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严防学生因恋爱纠纷导致的重大安全事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恋爱观,特别是要正确处理恋爱中的多重人际交往及情感关系,防止因情感纠纷而造成的恶性伤害事故的发生。

  6.严防恶性心理危机事件。开展心理问题学生排查、疏导工作,密切关注心理问题学生,严防恶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7.教育学生严防杜绝传销等不法事件。

  8.教育引导学生放假回家、返校不得乘坐无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预购票时一定要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9.教育学生不得抽烟、公共场所保持文明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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