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明建设,创建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培养大学生的优良品德,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注重文明行为举止,即日起至年底,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开展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教学区行为规范检查
要求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教室,做好上课前准备工作。课堂上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允许上课睡觉、接打手机、发短信、随意讲话、走动;不允许在教学区吃早餐、零食、抽烟等。要有礼貌,见到老师要能主动问好,行走靠右等。
在校生应按时起床,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得旷课;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上课时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教室;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须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2.公共场所举止行为检查
在公共场所,学生要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要注重公众形象,做一个有品位、有涵养的大学生。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如公共场合吸烟、奇装异服、自行车乱行乱停、骑行摩托车、损坏公共财物、随处乱贴乱画乱丢、校园内男女交往不得体等现象,并与校园内不文明现象作斗争。
3.餐厅就餐秩序检查
学生在就餐时必须自觉排队等候,不得插队,不得拥挤;用语文明,行为得体;不乱扔饭菜,养成节约粮食习惯,自觉维护好食堂卫生环境。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严禁吸烟,用餐完后主动将餐具放至回收点。要遵守就餐秩序,要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检查方式
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校园文明督查队定期和不定期对以上检查内容中所列项目进行巡查。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成立校园文明行为规范自查小组并积极进行自查。自查小组由各学院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各学院自查小组需制定本学院范围内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检查方案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各学院校园文明行为规范自查小组工作开展情况由学生工作处检查监督。
每个学院需推荐1名负责老师和6名学生干部参加学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校园文明督查队。负责老师须是专职辅导员,6名学生干部须是分管纪检等方面工作的副主席、纪检部正副部长及两名得力干事。各学院要于4月15日中午前将负责老师、学生干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连同学院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检查方案等信息发送至学生工作处李洪,邮箱:lih@sdyu.edu.cn,联系电话:58997286。
三、检查时间
自通知、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底。
四、检查结果
各学院校园文明行为规范自查小组及时将自查检查结果上报校园文明督查队,由校园文明督查队进行汇总整理和反馈。学生工作处将检查结果公布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