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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思想政治教育科       编辑:牛媛媛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4-06-12 10:15:00      

   

各学院:

  考试诚信教育工作是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形成良好学风的重要保证。四六级考试、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考前教育活动

      1.考前诚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诚信教育倡议宣传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促使学生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养成诚信品格。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考试主题系列教育活动。

      2.考前纪律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16号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结合违反考试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增强遵守考试纪律的强烈意识。

      二、帮扶学业困难学生

      1.加强学业困难学生的谈心力度。各学院要及时了解、跟踪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心理疏导谈话,与学业困难学生共同分析学业落后原因,实施分类指导,设定合理的学习目标,帮助他们克服学习障碍,端正学习态度,逐步改善学习状况。

      2.发挥优秀学生骨干引领作用。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学习成绩优异者和学业困难学生开展帮扶活动,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分享会,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学习适应、学习方法、学业辅导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学业困难学生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帮助他们顺利通过考试。

      三、严格执行监考规定

      1.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深入考场,掌握考场动态,组织或协调处理考场违纪案件。

2.辅导员要参与监考和巡考,做好学生违纪行为预防工作,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违纪行为发生,如及时纠正学生在桌面、抽屉等位置放置禁带物品等。协助监考老师维护考场纪律,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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