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我校学生学习、科研和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鼓励获奖学生更加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回馈学校,回报社会。移动公司在我校设立了移动专项奖学金。现就我校2014年移动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移动奖学金设有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科研突出奖、自强不息奖和社会活动奖等专项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不指定名额,名额分配根据学生申请奖学金的情况确定,共计50名。移动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额度为2000元/人/年。
二、评选范围
我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必须符合第1至7条的规定,具备第8条至第12条中的任意一条即可申报各类专项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本学年两学期素质综合测评均为B级以上;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
6.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
7.讲究个人卫生,所在宿舍卫生成绩优良。
8.学习优秀奖: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20%,本学年两学期素质综合测评均为A级。
9.学习进步奖:学习成绩或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同比进步20名以上。
10.科研突出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学术活动取得科研成果获奖或通过鉴定的,或取得发明专利的。
11.社会活动奖:积极参加学校或企业社会实践,成绩突出者。
12.自强不息奖:家庭经济困难且有自强自立突出事迹者。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对照评选条件,学生个人填写《移动奖学金申请表》(附个人事迹材料等)交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于1月7日中午12:00前将评审结果(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并负责将评选结果通报出资方。
五、颁奖与表彰
学校组织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得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学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说明:本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奖学金
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联系人:薛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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