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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编辑:牛媛媛       复审:万利       终审: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6-08-23 13:36:0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山青院党办字〔2014〕45号)精神,切实提高2016级新生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级新生班主任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如何做一名称职的新生班主任

  二、培训时间

  8月30日下午1:30

  三、培训地点

  图书馆一楼西学术报告厅

  四、参加人员

  2016级新生班主任、辅导员

  五、培训形式及内容

  1.自学。2016级新生班主任、辅导员须自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山青院党办字〔2014〕5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山青院党办字〔2014〕9号)《学生手册(2016版)》《2016新生入学指南》等。该项工作于8月29日前完成。

  2.专题辅导。教务处就全面学分下的教学管理制度、招生就业处就创业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学生工作部就学风建设、学生违纪处理、学生资助、心理咨询、学生申诉处理等进行专题辅导。

  3.专题讲座。邀请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做专题讲座。

  六、培训安排

  具体见附件1。

  七、培训要求

  1.为确保培训实效,严格考勤管理。参训班主任、辅导员须于13:20前入场考勤,请带好校园卡。

  新生班主任、辅导员应提前安排好自身工作,确保准时参加培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填写《2016级新生班主任培训请假条》(附件2),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院院长签字批准后加盖学院公章,于8月29日前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楼111房间。赵丽娟。

  2.参训班主任、辅导员按指定区域就座

  3.参训班主任、辅导员应认真做好培训笔记,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4.各单位应积极为新生班主任、辅导员培训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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