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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该如何防诈骗
作者:学生工作处       编辑:牛媛媛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6-08-31 15:11:00      

  一、认清诈骗手段是基础  

  1.假冒身份,流窜作案--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证与人进行交往,有的还利用捡到的身份证等在银行设立账号提取骗款。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暴露马脚,通常采用游击方式流窜作案,财物到手后即逃离。还有人以骗到的钱财、名片、身份证、信誉等为资本,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2.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3.真实身份,虚假合同--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几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    

  4.借贷为名,骗钱为实--有的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学生上当受骗。    

  5.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学生上当受骗,或者利用网上购物的方式达成“不见面也行骗”的诈骗效果。    

  6.招聘为名,设置骗局--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勤工俭学已成为不少大学生谋生求学的重要手段。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机会,用招聘的名义对一些急于求职打工的学生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    

  7.骗取信任,寻机作案--许骗分子常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关系、套近乎,或表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得十分感慨以朋友相称,骗取信任后常寻机作案。    

  8.编造谎言,骗取钱财--在车站、机场,甚至在校园内,经常发现一些青年人假冒从外地来本地实习的学生,向你装出一副可怜相,借口与同行的老师和同学失散,而学校又急电让其乘飞机返校,籍此骗取大学生的钱财,且屡屡得逞。有的还以学生发生意外或生病急需用钱治病为由,骗取学生家长的钱财,也往往容易得逞。    

  二、防诈骗做好预防是关键  

  1.要有反诈骗意识。俗话说: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社会环境千变万化,青年大学生必须尽快适应环境,学会自我保护。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反应。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择业和出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2.不要感情用事。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讲“感情、哥们儿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遭受不幸的“落难者”、新认识的“朋友”、“老乡”),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做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3.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人的感情是主体与客体的交流,既是主观体验也是对外界的反映,本身应该包含合理的理智成分。如果只凭感情用事、一味“跟着感觉走”,往往容易上当受骗。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础之上,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要学会了解、理解和谅解;二是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而不能“一是朋友,都是朋友”。对于“初相识的朋友”,不要轻易“掏心窝子”,更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对于那些“来如风雨,去如微尘”的陌生客,不能轻信其言辞,尽快查实其真实身份,对未经查实或查实不明的则不能为他们提供单独行动的时间和空间,以避免给犯罪分子创造作案条件。    

  4.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尽可能克服自我贪小便宜和对突然到来的“好处”的过多的追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5.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同学之间加强沟通,相互帮助,不仅能增进同学们的友谊,营造良好的同学关系,与此同时,由于相互间沟通、帮助的增多,更能从同学之间得到“参谋”意见,避免出现“当局者迷”的情况。    

  6.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校园管理,减少一些心图不轨的外来人员进入宿舍,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也有利于减少接触到骗子,减少受骗的可能性。    

  三、大学生如何提防马路骗子  

  近年来,在诸多诈骗案中,马路骗子屡屡得手,在受骗的人中年轻人占大多数,其中不乏在校大学生。因此,作为在校大学生应特别注意提防马路骗子。    

  1.不要贪图小便宜。诈骗活动得逞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利用了受骗者爱占小便宜的心理。不要在马路上向无证摊贩购买自己不了解合理价格和质量标准的商品。不要听信货摊周围有人叫好、喊便宜,甚至争先恐后去抢着买,说不定他们就是所谓的“托”。    

  2.提防魔术行骗。许多魔术行骗看似公平,实则暗藏机关,一般人看不出他做的手脚。如果稍有不慎,行骗者就有可乘之机,让你尝点甜头后,把你宰得头破血流。因此,遇到摆摊的魔术,一定莫入圈套。    

  3.不要轻易参与骗子的游戏活动。骗子的意图有时很容易被人看破,但是他往往利用人们的好奇心理或参与心理引你上钩。如一些马路骗子在街头巷尾摆设的游戏,他总是先引诱你参与,设法使你在参与中享受到乐趣,尔后诈骗你的钱物。    

  4.警惕骗子利用封建迷信诈骗。一些骗子利用看病、算命骗钱,利用想尽快看好病的心理引你上当,心甘情愿地拿钱去看病,其实得病就要正规医院去诊治,不要被迷信迷惑。    

  四、防电信诈骗牢记三个“绝对不会”  

  针对最新电信诈骗手段,山东省相关部门提示公众牢记3个“绝对不会”:    

  ——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绝对不会使用打电话的方式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通知你涉嫌犯罪、洗黑钱、贩毒等,也不会通过网络或传真给你下达“法院传票”等法律手续。    

  ——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绝对不会打电话要求群众转账汇款。    

  ——司法机关绝对不会设立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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