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根据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的校园监管力度
学校严禁不良网贷平台入校宣传,对于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师生如有发现请第一时间报学生工作处(办公楼113,电话58997680、58997683),学校视情况报请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
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针对性教育工作予以纠正。对于不法分子利用校园网络舆论造谣生事、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及时了解详细情况并向学生工作处报告。
二、进一步加大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等知识普及力度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普及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等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班级Q群、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校园网贷、非法集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了解校园网贷的潜在风险,甄别不良机构,远离不良校园网贷、非法集资。
各学院在重要节庆日、商家购物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网贷、非法集资等安全宣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三、进一步教育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要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
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积极引导学生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学生节俭自立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
2.网贷知识普及手册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