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冬季是火灾事故高发期。近期在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学生公寓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特别是随着近期气温下降,部分宿舍出现了违章用电现象,部分宿舍抽烟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威胁着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增强防火意识
各学院要专门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利用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的日常用电行为,普及安全用电、防火、灭火常识及火灾逃生知识,使学生切实增强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二、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养成良好习惯
在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养成人走熄灯、关闭电源的好习惯;要坚决杜绝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热杯、电饭锅等热源性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线。要督促学生及时清理室内、阳台等处的易燃物和废弃物,教育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吸烟、焚烧杂物、燃点蜡烛、使用明火等。
三、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公寓安全事关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学生干部是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坚持“安全第一,强化责任、超前预防、源头控制”的方针,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坚持深入学生公寓,每周进行一次例查,每月进行一次大排查,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应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杜绝形式上的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对辅导员的工作要求。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社区,深入学生宿舍。辅导员进公寓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辅导员在深入学生宿舍时应到公寓值班室做好登记。
四、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1.自查自纠(11月3日—11月20日)。各学院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
2.联合检查(11月21日—11月30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之上,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进行联合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并限期整改。
3.抽查时间(12月1日至寒假放假前)。学生工作处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