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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思想政治教育科       编辑:牛媛媛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6-10-31 13:12:00      

各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表彰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近日,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校推荐第七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现任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择优推荐1人。

  三、推荐人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能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开展工作研究,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2013年9月1日前上岗)。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工作要求和主要工作职责方面,我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了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我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个人先进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四、推荐要求

  1.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学院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的推荐工作。请参评人员认真填写《第七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一并上报。

  2.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3.各学院于11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包括《第七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各三份)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赵丽娟,电子版发至邮箱:zhaolj@sdyu.edu.cn。

  

  附:第七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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