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实践教育,搭建辅导员多岗位锻炼平台,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学院党总支按照工作实际,结合辅导员意愿,经所在学院党总支研究后,辅导员填写《第十六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附件3),于6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赵丽娟工作信箱,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上报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赵丽娟。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的通知
2.第十六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岗位提供表
3.第十六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