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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八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思想政治教育科       编辑:牛媛媛       复审:万利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7-10-11 11:50:00      

各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表彰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展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委高校工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八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校推荐第八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现任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参与本次推荐。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党总支择优推荐1人。

  三、推荐人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身,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

  5.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2014年9月1日前上岗)。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工作要求和主要工作职责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6.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7.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四、评审办法

  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的推荐工作。

  2.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八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一并上报。

  3.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包括《第八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各三份)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赵丽娟,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zhaolj@sdyu.edu.cn。

  

  附件:第八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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