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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管理科       编辑:牛媛媛       复审:李洪       终审:温永慧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8-04-26 12:27:00      

 各学院: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五一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各学院要深入落实春季安全教育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重申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各班级要在放假之前,召开主题班会,对班级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突出春季防火安全,注意野外用火安全;突出人身财产安全,离校期间宿舍个人财物要妥善保管,假期外出游玩应看管好个人物品,遵守景点安全事项要求,注意防止发生溺水、踩踏等安全事故;突出交通安全,外出同学结伴而行,严禁乘坐黑出租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自驾或乘坐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突出学生假期兼职安全,教育学生外出兼职注意个人安全,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上当受骗,尤其是谨防被骗入传销组织。

二、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学工系统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做好五一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时间到位、责任到位,确有特殊情况需换班者务必提前报备。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宿舍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杯、热水器、变压插座等违禁电器。严禁在无人时将电器插在电源插座上,严禁私自改变供电线路、更换灯头、乱接插座、私拉网线等行为,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各学院应在放假前进行针对性的全面检查,如有违反,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落实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各学院要切实掌握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动向。学生回家或外出时,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严格执行相应程序,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擅自推迟返校的同学,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学院须于5月1日晚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切实掌握学生动态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于当晚12点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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