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现将
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组织领导
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学院要完善认定组织建设,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同时,各班级要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委会、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班级民主评议工作;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监督小组,负责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的监督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监督小组成员须获本班2/3以上学生认可,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监督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认定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自我测评、班级小组测评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得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
化测评分值,最终困难程度。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量化测评总分(M)=家庭经济状况自我测评分(M1)*
70%+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分(M2)*30%。
1.家庭经济状况自我测评体系
家庭经济状况测评实施网上自我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负担情况、教育负担情况、家庭负债情况等18个方面。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测评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测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讨论,并对申请学生的家庭困难程度、学生诚信状况、日常生活消费行为、遵守纪律情况、感恩奉献精神、上一学年受助情况等6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
、家庭经济困难确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原则上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不能超过年级人数的25%。原则上对于被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量化测评总分(M)不能低于60分;被认定为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量化测评总分(M)不能低于70分;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量化测评总分(M)不能低于80分,且人数不能超过班级人数的8%。
五、认定工作程序
1.学生根据个人家庭状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地方民政部门审核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申请,经审定合格后确定申请认定资格。
2.学生登录认定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签订诚信承诺书,客观、公正地选择符合个人的相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自我测评,确认无误后提交。(9月11日晚8点前完成)
3.学生完成自我测评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自我测评情况进行充分讨论,综合评议打分,并登录认定系统录入评议分值。
4.根据学生自我测评和班级评议结果,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确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定人选和等级,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登录认定系统提交本学院认定结果。(9月18日前完成)
5.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学校发布2018-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学生可以登录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科学认定是做好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基础,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让每一名学生知晓、知情认定政策和流程,要严格时间要求,于9月18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测评工作,导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存档,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学院备案。同时按要求做好认定工作会议记录,填写相关材料(详细内容见附件)。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送至办公楼126房间,电子版报wangmeng@sdyu.edu.cn。
3.严格程序,公平认定。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标准,科学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广泛核查,加强惩戒。各学院要加大核查力度,按不少于30%比例抽查、核实学生自我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欺瞒谎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及当年受资助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于9月18日前完成。
附件:
1.《XX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报告》(报中心)
2.《XX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报中心)
3.《XX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报告》(一式两份,学院存档一份,中心备案一份)
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报中心)
5.《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贫困认定班级评议、监督小组成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学院存档一份,中心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