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聘任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部分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受奖助学生”)为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
各学院征求学生意愿并推荐三至五名受奖助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信息表》(见附件)于1月9日前发至wangmeng@sdyu.edu.cn。学校审核通过后为其颁发聘书。
二、宣传形式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学生资助政策。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常态化宣传。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受奖助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所有受奖助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2.各学院要把组织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要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聘任和培训工作,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要为这一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
3.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形式予以表彰。
四、总结表彰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可以选择上述的一种或几种不同方式计划自己的宣传活动。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总结稿、照片和视频。也可以创新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宣传活动,比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的阅读量和转载量等证明文件,申请参与每年第二次的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1.每学期初,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经验交流座谈会,并进行活动总结;
2.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每学期对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进行表彰奖励。
3.其他未尽事宜联系电话58997683。
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