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校县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23﹞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与全省各地资助中心“校县结对”帮扶工作,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感恩奉献意识,强化发展型资助育人实效,现将志愿者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有责任心
三、工作地点
申请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四、工作时间及内容
暑期至开学前(具体工作时间由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按照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协助办理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五、申请时间及流程
1.6月27日7月7日,学生到所在学院学工办联系资助辅导员通过系统进行填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名学生信息,待生源地确定最终人选后,出具电子版介绍信并安排开展专项培训;
3.暑假期间,志愿者按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求按时上岗参加工作;
4.暑期结束后,志愿者上交志愿工作总结。
六、相关待遇及劳动报酬
志愿服务期间,劳动报酬由各县市区按《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标准,由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中支付。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需高度重视选拔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2.各学院对选中的志愿者需进行专项培训,并要求学生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充分展现山青学子的良好风貌;
3.注重宣传。对暑期表现优秀的“校县结对”志愿者要及时进行采访宣传。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