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学生工作部召开学生管理制度修订论证研讨会。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参加会议,雷文庆主持会议。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学生工作处组建专题小组,对我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使其与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的有关规定内容和相关立法精神全面对接。此外,针对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的“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的新要求,在充分借鉴吸收兄弟高校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处分解除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我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
会上,学生工作处高珂强分别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的修订意见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处分解除暂行办法》的起草意见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对两个文件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研讨,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会后,学生工作处将依据此次会议研讨论证的结果,对《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处分解除暂行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邀请法学专家进行评议审查,并做好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的后续修订工作。
学生管理制度体系的修订与完善,对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