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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8-06-04 21:43:00      

各学院:

  近日,教育部修订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91日起实施。《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此次修订将对我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使每位学生、学生工作人员全面了解、理解《规定》实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172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规定》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体学工人员、全体在校大学生

  二、时间安排

  3-6

  三、具体安排

  1.个人自学(3-4月)。全体学工人员要对《规定》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研读,对照新旧《规定》,了解修改和新增加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规定》的新要求、新提法。

  2.集中学习(4-6月)。学校适时举办座谈会、研讨会、专家报告等,组织全体学工人员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真正把握新内涵、新理念,并以此推动工作开展。

  3.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活动(3-6月)。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使学生全面了解、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做到熟知、践行。

  4.修订完善有关规定(6月底前)。学生工作处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四、工作要求

  1.要深刻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要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贯彻落实好《规定》的精神及各项要求。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严密组织实施,突出学习重点,保证学习质量。力争通过多种形式,把《规定》学深、学实、学透,以此推动学生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3.请及时将工作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并与630日之前将工作总结交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办公楼(111房间)。

                                                                                          学生工作部  

2017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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